我国有关的
劳动法律、
法规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主要作出如下限制:
(1)人员范围限制。我国有关法禁止安排
未成年人、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
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
加班、加点。
(2)加班加点
工资发放的限制。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在
法定节假日中加班,要求安排补休的原则上不发
加班工资,在
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可以发加班工资,但也有必要的条件限制。
(3)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时的特殊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工时应以生产经营需要为条件,并且应当事先与工会和
劳动者协商,征得其同意,并且用人单位延长工时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4)因法定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需要延长工时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其加班加点不受标准工作时间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资金遭受威胁,需要及时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民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