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1、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这主要是指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
报警;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3、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4、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