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
婚前财产,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
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法律明文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对
房屋所有权的认定通常以
产权证登记的名称为准。如果房屋购买是在
结婚登记之前,则房产归个人所有。
2、如果是贷款
购房,就需要严格界定房屋购买时间及还款时间,即婚前一方购房,婚后
还贷的,在
离婚时可以认定房屋所有权归为一方所有,但因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共同
还贷款,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款的金额要求房屋所有一方付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
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存在
同居,就需要靠具体的举证来证实房产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