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收入还是共同收入,分居期间仍然属于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
当事人对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