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没有直接规定
违约金的上限。
违约金过高的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失包括
直接损失和利益损失,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2、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