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诈骗罪有帮助犯。帮助他人实施诈骗活动的,按以下两种
判刑:
(1)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为其提供
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
共同犯罪论处。
(2)明知是电信
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帮助诈骗分子转账、套现、取现的,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
刑事责任。
同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
行为人以不法所得为目的实施
欺诈行为→
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明知他人有欺诈行为而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渠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协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