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会,双方
当事人在
离婚后,办理
再婚登记的时候,不用携带
离婚证。但是当事人在办理
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2.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
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
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条例中没有要求出示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