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中串货,如果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了
侵权商标,就构成
商标侵权。串货是指某一区域
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通俗上来说,对于区域限制的产品拿到非本销售区去销售的行为称为串货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