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事故纠纷是指
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而引发的纠纷。
2、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
赔偿等
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向卫生
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