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服刑期间女方
起诉离婚地点的确认标准如下:一般应在原告住所地人民
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原告经常居住地人
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
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