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欠款人失踪,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要
债务:如果欠款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起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偿还欠款;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请求
担保人承担
保证责任等方式来追要债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
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
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
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
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