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去法院单独
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我国法律规定,
当事人提起
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
同居期间
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