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位继承不是
遗嘱继承。根据《
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
法定继承中,未丧失
继承权的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
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
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作出的,处分
个人财产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
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