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的房屋在
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还能要回去。赠与房
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收回,因受赠人的
违法行为致使赠与
人死亡或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收回。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
继承人或者
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