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肇事逃逸3天
自首还算
逃逸,只要在主观上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故意离开事故现场的,均构成
交通肇事逃逸罪,第3天自首不影响本罪成立,只能说明
犯罪嫌疑人有悔过情节,在审判时可以酌情减免一定的
处罚。
二、以下情形可以被认定为是肇事逃逸:
(一)常见的逃逸行为
1、明知
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
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
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
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
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