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
行政拘留的
处罚决定被撤销了,那么不会
拘留;
2、如果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依然会进行拘留。
3、
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4、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
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
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
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
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