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
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
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⒉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