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护人可以处置
被监护人财产,但只有在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范围内处置。
2.根据《
民法典》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
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
财产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
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