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无子女无债权诉讼
离婚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起诉、审理、判决。
(一)
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应向人
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审理审理是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
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
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
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
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
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
答辩状。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
离婚案后,首先应对
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和好协议或
离婚协议。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离婚案件的
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
二审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