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办理
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儿童的身份证件照片、户口本、
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的儿童办理身份证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实施细则》的规定,带齐材料才能进行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
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
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