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职后没有
签合同的,
离职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时出具
离职证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