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办
复婚证需要向民政部门出具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
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
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
结婚登记。
3、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
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