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生误诊医院有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受到损害的,由
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责任后,对于有过错的医生,医院可实行内部追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