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定和酌定从轻两种。
诈骗罪的从轻情节有两种,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两种分类:
1、法定的
从轻处罚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的人犯诈骗罪的,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2、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1)具有法定从宽
处罚情节的。
(2)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诈骗罪从轻情节的认定主要是人
民法院在审查案件事实、
开庭审理之后,综合
案卷反映的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认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
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
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没有参与
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的;
被害人谅解的;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