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
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
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
结婚证、
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
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二、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
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
契税、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
税费。
办理
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
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
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