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维权的各种时效: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可以立即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而在一年内,可以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
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