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责任的认定条件为:
行为人必须存在工作中的过失。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
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
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