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除向人
民法院
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
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
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被告
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起诉状应包括:
1、
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
当事人一方是
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