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
赔偿金;如果公司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要求
辞退员工,需要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赔偿金(不满六个 月的,向
劳动者支付半个
月工资)与员工
协商解除,否则可能需要支付两倍即1个月工资。
2、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根据第36条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