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车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
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还有评估车辆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
2、法律依据:《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八条 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一)买方及其
代理人的
身份证明;
(二)
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
机动车行驶证;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
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
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
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