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赠与协议与
遗嘱一般都需要办理公证,国家税务总局在依据法律新规定:个人以
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
抚养人或
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符合相关规定
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
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
赠与合同公证书”。
2、这一政策,主要是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对个人无偿
赠与房产的税务手续进行了简化,但并不意味着赠与公证不再重要。
简单来说,在税务部门办理免征营业税免税手续时,可以不用提供赠与公证书等材料,但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
过户手续或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交割时,赠与公证书仍然会有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