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受害人提供和公安侦查得到。
被害人要写书面的
报案材料,写明被骗经过,提供破案线索:嫌疑人特征、被骗数额、如何交付财产、嫌疑人的
诈骗手段等,公安机关可以制作
询问笔录,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报案后,
立案侦查,采取措施,收集
犯罪证据:抓获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笔录,查明嫌疑人户籍信息、有无
犯罪前科、有无
同案犯、诈骗手段、诈骗数额、
赃款去向、安排被害人进行辨认、追缴作案工具、向银行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嫌疑人涉案财产、银行账户,
刑事拘留后提请检察院
批准逮捕,
逮捕嫌疑人后继续侦查。
所有
证据,只有在经
当事人双方和
公诉人、
辩护人的质证,通过将该证据所提供的情况与其他证据相互验证,去伪存真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具体
诈骗罪而言,司法实践中,应当侧重搜集证明
行为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