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可以向
违法征地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
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对有关
责任人员严肃
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
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