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商、
仲裁、
起诉。
1.
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
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
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
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
仲裁程序和
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
3.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
诉讼。
4.向人民
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
民法院起诉。如果手里没有合同,则需要寻找另外的
证据,如
证人证言、或者录音录像等。或者出示证明已经履行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证据,都可以帮助法院判断合同是否存在。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