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管理者执证上岗资格证书影印件,各类管理服务规章制度、管理者职责权限、联系电话等信息内容。
(2)
物业管理合同书承诺的服务项目內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时间为自对接住宅小区后一个月内贯彻落实公示公告內容,至物业管理终止合同。
(3)给予特约服务的实际新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时间,自给予特约服务的实际新项目起,至终止该服务止。
(4)
机动车辆场所占用费扣除和应用状况。公示时间,半年公示公告一次,每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运用同用位置、同用设备的运营盈利和应用状况。公示时间,半年公示公告一次,每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