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续要到
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
销户籍,办理
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
公证处(原外销
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
遗嘱继承,二是
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
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
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
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
继承人的
身份证件;
有
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
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
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
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
复印件)、房地
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
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
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
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
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
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
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
房屋评估价0.05%的
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
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
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
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