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份劳动协议都在公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和
劳动者应当各执一份协议,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一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予以
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
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