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
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
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
此种
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
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
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
出资结清的。
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
拆迁,安置房
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
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