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房屋
拆迁款一般不属于
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但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
民法典》
相关规定,一方
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补偿等相关财产,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应认定是一方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