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聘请的
律师可以书面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
2、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