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需提交下述材料:
1、办
证人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2、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
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4、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5、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
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
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购房合同或者
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