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非
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3、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
故意行为;
4、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5、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
6、保险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
第三者责任险;
7、驾驶员饮酒、服用国家
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9、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10、
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