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法院要在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
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
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当然,对于具体的
审理期限,实际中会受各种因素影响,一旦碰到延长期限的情况,那么审理期限也会加长,到时候等待的时间也会较长。
并且,关于
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行政诉讼被依法判决后,原告对判决不满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上诉的,需要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然,对于行政诉讼,其实许多规则是根据
民事诉讼确定的,但是具体情况中又有些不同,但是,一旦提起行政诉讼了,不想继续花费时间精力在
诉讼上的话,对于
行政赔偿、补偿以及
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选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