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生的原因不同。
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
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
债务人对
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
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债务只有各自单一的目的,各债务人之间对
债务的发生在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相同纯属
法律关系偶然巧合。
3、法律要求不同。
连带债务乃法律规定而产生,中国
民法典规定了连带之债产生的几种情况,如个人合伙产生的债务,
共同侵权之债,委托
代理授权不明产生的债,保
证人为两人以上
担保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