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
证据证明被
批捕人发生了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
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
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
刑事责任;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
逮捕必要。
《
刑诉法》第六十条 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法院执行解释》第七十七条 人
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决定依法逮捕。
逮捕、
起诉、
量刑是很多
刑事案件在审查的过程之中都会发生的,但是并非是所有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
判刑,若是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发现该
犯罪主体实施的
犯罪行为,只是造成了轻微的伤害,此时一般是不会被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