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
受害人皮外伤的,如果皮外伤需要治疗的,造成受害人收入减少的,是可以主张
误工费的。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
人身损害,主要
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住院费,
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
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