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抵押给个人后办理
抵押登记后拥有
抵押权,但
债务履行期间
抵押权人没有出变房屋的权利,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才能与
抵押人协商折价、拍卖、变
卖房屋。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协议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5、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