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
赔偿义务人需要
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费、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医疗费按照
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
医疗费用计算。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