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仲裁开庭的时间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不会超过三个小时,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庭审完毕。
劳动仲裁是指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
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按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
当事人对发生
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