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嫌疑人个人
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的,公安机关应予
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
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
中介费、手续费、
回扣,或者用于
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